第536章 金融税收改革(特鸣谢书友 tai1972 的2张月票!)_大周帝国:开局诛杀赵匡胤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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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6章 金融税收改革(特鸣谢书友 tai1972 的2张月票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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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现在的大周各行各业,在柴宗训四十余年的力促工商发展之下,市场多年竞争之下,已出现了少数资本实力雄厚的行业头部企业,有了垄断行业的可能。

柴宗训沉吟良久,道:

“此次物价上涨,乃是因短期内开采扶桑金银矿所致的金银供应大增而起。

若朝廷以仓储粮平抑粮价,虽可快速控制住社会物价上涨趋势,然而对于占国民近半的农民的收入和生产积极性,极为不利。

不如任物价上涨,直到我大周社会的金银供应和社会上生产的总商品,通过市场再次达成平衡,然后物价便能稳定下来。

朕意不如从五方面、多管齐下,解决此次物价上涨问题:

其一,限制扶桑金银矿的开发,朝廷和民间均不得再新开金银矿,以后保持如今每年的黄金产量十万斤、白银一千万斤不变。

其二、“皇家钱庄”发行千两银票、万两银票,以适应商业发展所需。

其三、将全国除一些经济较落后新占之地外的所有州府的雇工最低月俸,提升至每月4两。

百姓免税额提升至月俸八两,以保证百姓在此次物价上涨中,生活水平得到保障提升。

其四、在《大周刑统》的商法典中,新增一条“反垄断法”:

对于任何行业中,规模较大的一家或数家商号,若联合操控商品供应、商品价格,或人为设置障碍阻止其他商号进入行业等行为的,行成垄断行为。

官府对触犯此法的商号予以整顿、拆分,直至取缔,以保证各行业的良性竞争。

其五:针对我大周如今商品经济十分繁荣,海贸发达,民间赚取到巨额财富之巨贾豪商数量可观,朝廷就此开征“遗产税”:

对于民间家财超过万两的家庭,儿辈继承财产时须上交朝廷三税一的“遗产税”,方属合法,朝廷对其财产进行保护。

这些税收,皆用来扩建民生工程,增加最广大百姓的福祉。”
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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